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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月自述+番外 山照 911 字 15天前

我拎着耳朵偷听了好一会儿,才大概听懂个中意思。似乎是某个孩子的老爹欠了赌债,将这孩子以十两的价钱抵给了债主,债主今天过来领人,孩子的母亲却抵死不从,里长也带人出来说项。

一开始只是吵囔,渐渐的竟然要打起来。

我这人吧,从小就有些逞英雄的意思,寻常小姑娘爱玩花绳刺绣这些玩意,我偏爱逼小伙伴伪装坏人,然后握着木剑去捅他们。

那天我也是喝醉了,摸摸腰间的荷包,发现刚好还剩十两。

大概老天爷安排我来救场,我就扯下荷包,顶着满腔热血把它扔到岸上。

岸上的焦点立刻转移,十几道审视的目光一齐投到我身上。

这下我的酒算是彻底醒了。

可是英雄救美这种事情,最忌半途而废,既然已经做了,硬着头皮也得做完。

我用下巴点点岸上的荷包,咳了一声:“里头正好十两,权当替这孩子还债。要不都散了吧,别为难人家了。”

见识过我狗脾气的同侪,看到我这般温声细语有商有量的模样,一定会惊掉下巴。

我实在不想再犯事,好让我那狠爹逮住机会,决绝无情地抛弃我。

可是他们似乎并不领情。

小厮里走出一人,大约是管事的,挺胸抬头看天,问底下的我说:“你可知我们是谁家的?”

怎么,秦始皇统一度量衡的时候错过你家了吗?

十两银子拿走,债还上了,不就结了。

放在现在我就知道了,这里头是有门路的。

当初我虽然算个大龄姑娘,可是常年厮混边境,实在不懂京城强抢民女民男合法化的这些弯弯绕绕,或者也可以说,当初我没见过世面,不懂沈小七是如何俊俏的一个少年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