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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艺录制到这结束。常驻依次有序地上大巴,离开这座森冷的巨型迷宫。

林姝和斐南没再回喀拉峻大草原,而是在分叉路口与各位伙伴以及节目组告别前往机场。

车上。

林姝侧目看向窗外,树梢飞快化为残影掠过,短短几日的旅程就如这道残影,过眼云烟,一晃而过。

临近半夜,天空灰蓝交汇,慢慢凝聚成墨色,远方的大厦氤氲着富丽光泽。

无故地带着种微醺的醉意。

林姝失神的半趴在窗沿,小伤感悄然往上冒:“南南,我的职业经常要和陌生人迅速的熟悉且建立起朋友的关系。而这段关系短则两三天,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每年,除了杏包,九九,湫和,傅滁他们。其他陪在我身边的朋友都在不停的换。”

“结束一段综艺,一段舞台和一段剧或电影的拍摄,就像是结束一段友谊。”

录制是结束了,可几个月的友谊不假,林姝一直把她们当成朋友。

但女艺人,亦指岁数相似的。基本会存在同性竞争的关系,一个代言的小事就能把所谓的友情击碎,双方撕破脸,再是粉丝拉战。

林姝那会儿因为这事,没少被某位的粉丝骂。可品牌方只找过她,甚至没和那位女艺人过多的交涉。

只不过全靠营销号大v的那篇胡乱造谣文章。让,刚红一年的她,

被网暴了。

当时小书迷又大部分是刚加入的粉团,压根挡不过这般的谩骂,该逃的逃,潜水的占据一半。

圈内鱼龙混杂,真心交朋友倒像是个笑话,能把利益实现最大化才是私下交友的标准。

不过,林姝觉着那时的网暴只是个意外,她本来就和那位私下不熟,点头之交罢了。代言这事就和先前说她抢《舞蜻蜓》女主角那事大同小异。

买营销号碰瓷蹭热度来的。

斐南安静倾听,睫毛倾覆下小片的扇弧状,搭落在下眼睑处。

他声线沉慢,咬字清晰一字一句道:

“目目。”

“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