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来弟弟,是我生父一家的期盼,是老旧腐朽的重男轻女思想,是个又土又轻贱的名字。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很嫌弃这名字的寓意,也很讨厌我生活过的那些家庭里的小孩儿们。

印象最深的是生活在王爸爸家中时,有一个让我恨得晚上做梦都在和他打架的弟弟。

在那个家里,我通常不叫继父爸爸,而是跟着妈妈喊他王主任。

王主任已经不是主任了,他早在上世纪九零年代就已退休,只是村里的人都愿意尊称他一声主任。

是的,我十一二岁时王主任已经是个白发苍苍,绝大多数时间都坐在轮椅上的八十岁老人了。而我妈妈当时才三十来岁,嫁给王主任之前,是他们家的保姆。

在我人生的大多数时候,我其实并不明白妈妈为什么总是做保姆,总是愿意和老头结婚,一开始我根本不相信那些人说的,什么她贪财,她道德败坏,她勾引雇主想鸠占鹊巢…

我信她给我说的,她说她勤勤恳恳地做活,靠双手挣钱养活我,人家雇主认可她,她比那些厌烦照顾老人的雇主儿女更讲良心,老人追求她,要和她结婚——那没办法了伐,有感情在了呀。

她总是这样说。

我现在当然不信了,因为她已经跟过很多老头子了,也许五六个,也许七八个。

我更愿意相信这是一种基于保姆工作的职业惯性,是自然而然的选择,而非癖好,没什么可羞耻的,毕竟她现在五十多岁了,也只能找老头了。

我的出生地已经模糊在记忆里了,偶尔想得起的几个画面,是在一所漆黑破败的土房子里,由骂人很厉害的老人供给我衣食,也为我没割够一背篓猪草用院角的竹棍教育我。在某个平常的一天,我的妈妈回来了,她穿着艳丽,将破败脏乱的房子和暮气沉沉的老人衬得愈发寒酸可怜,我抱着她的腿不肯放手,即便年龄很小,我也知道她并没有确定的意志带我离开,但我已经有了足够的精明和本能,想要博取亲妈的同情,好让她带我去大城市吃好的玩好的。她最终和土房子里的老人大吵了一架,把我带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