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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东西统共就不多,花不到一钟头,他和程雨光房间就收拾完全。程雨光不爱打扮,也用不惯脂粉和这里的罗衫,除了会偶尔花钱买些宣纸和画笔,其他开销多是在各种酒上。

程雨光说,这里的酒很容易让人醉,因为总是淡淡的像水一样。

成绫收拾好东西就去老板那儿提前预定了酒,省得程雨光回来还要寻钱去付。

那是还算安静的角落,来往的人并不多,临近正午,雨就爬着屋檐滴落到青石板上。院里的缸子里水一圈一圈地泛起涟漪。

程雨光淋了雨像只欢脱的小鸟跑了进来。

她笑得很开心,成绫有些恍惚。

“你知道吗,这儿竟然有小酥饼!”

程雨光如同打开珍宝一样打开被黄皮纸包着的撒着芝麻粒的小圆饼,拿下一个塞进成绫的嘴里,眯眼笑着,就好像一个小孩吃了颗糖。

她想家了。

靠在成绫的肩头,程雨光鼻子抽了抽,用手掩了自己的眼睛。

“你要喜欢的话,我明天去找那个老板,我去学,以后,去哪里都可以吃,好不好?”

成绫的话越温柔,她便越沉默,只是咬牙点了点头,第一次把头往他的怀里蹭了蹭,缩成一团,为了祈求一些温暖。

夜里,她又头痛了,迷迷糊糊说了很多,流了很多汗,成绫擦了很多次。

黑水堂的风眼说过,修魔就好像走进炼狱,最害怕的不是被吃掉而是变成吃人狂欢的那个。成绫不信修了魔就一定要杀人,程雨光三年里对人虽不热情但多是诚心,即使要她杀一条狗一只鸡,她都会拒绝,何况是人。

可,痛苦也是巨大。

成绫俯身轻轻趴在程雨光的一侧,她的呼吸很乱,身子很紧,他便伸手一下一下地拍打她的后背,哄着她,一遍一遍地说着不知她会不会听见的“别怕”。

别怕。

别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