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时间有限,劳心劳力,甚至连广告制作费都需要付双份,还有可能影响到新产品发布会,绝对是相关负责人,甚至品牌部的重大失职。

问责,是在所难免的。

很不幸的是,我被牵涉其中。

我记得那是在我被调去总经办前一天,我把那几个广告公司的分析报告放在桌上,并且在第二天转成交给了高惜禾,让她做决定。

而现在,那个做决定的人似乎变成了我。

我,好像要背锅了。

临近中午,品牌部全员加上行政部,总经办几个负责人坐在会议室里,气氛异常凝重。

“现在是已知之前定的那家广告公司问题很明显,所以就只剩一个问题,决定定那家的是高经理,还是夏经理,如果最终确定不了具体是谁,可能需要两人一起担责,各收一封警告信,扣除年终奖金。”徐经理站在会议桌最前面,讲述着这件事情的处理方式。

其实她说得比较委婉,因为这其中牵涉的利益比较多,做决定的那个人很有可能接受了相关好处的,一旦确定,轻则开除,更有甚至,遇到狠心点的老板,被移交至相关部门处理也有可能。

我看着坐在我对面的高惜禾,思考着她到底是对工作不上心,乱选公司,还是真的不堪到拿钱办事。

按照她的家庭条件,拿钱办事的可能性不大。

“不是我。”我看着徐经理,坚定地表明我的立场。

“夏经理,有的事情敢做就要敢当,希望你能主动承认错误,不要逼我拿出一些确凿的证据。”坐在我对面的高惜禾倒是一副气势汹汹地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