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对比,他现在觉得就连刚才那只蝌蚪都好看得可以拿去当字帖了。

路酒一脸期待的看着他,希望再次得到他的表扬。

路隐看着他那双亮晶晶的眼睛,一时间竟然有些不舍得打击他,于是做了个中规中矩的评论,“我觉得你还可以写得更好,再写10遍吧。”

偏偏这只没有自知之明的笨兔子,从来就不知道什么叫见好就收,得了便宜还卖乖地问:“是不是很好看?”

路隐:“”

对不起,太违心的话,他说不出口。

他轻叹了一口气,还是没忍心告诉他真相,只是站到他的背后,握着他抓笔的右手,带着他在纸上一笔一画地写着。

路隐的手比路酒大很多,可以把他柔嫩的手背整个包在手心里,掌心下的手软乎乎,暖暖的。

路隐的脑海里不合时宜地冒出四个字:温香软玉。

路酒似乎很喜欢这种感觉,“咯咯咯”地笑得像一只下蛋的母鸡。

两人的脸贴得很近,路隐正想训斥他,让他严肃一点,猝不及防被他突然转头,在他唇角上亲了一口。

路隐像被雷劈了一般僵了僵,然后才反应过来地闪开,松开了握住他的手。

他抽出纸巾在嘴唇上擦了擦路酒留下来的口水,像是碰到了什么瘟疫一般,阴沉着脸对他说道:“你乱亲什么?”

路酒只是情不自禁,没想到他的反应会这么大,慌乱地解释:“小燕子和五阿哥就是这样亲亲的”

路隐的反应大,是因为刚才那个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他的初吻。

他从没想过会给一个男孩子,不,应该说是非人类

路隐看了看他那对兔耳朵,镇静下来,告诉自己就当被妞妞舔了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