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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光 慢慢书 927 字 16天前

不过自从她知道施月和江肆认识之后,每次看见帅哥,她都会在后面加一个短评——美则美已,但不如你的邻居小哥。

江肆很少会出现在学校里,除了要来找施月的时候。

李淼淼和施月坐在图书馆里看书,施月喜欢外国文学,最近在看俄国文学三巨头屠格涅夫的《初恋》。

李淼淼爱看青春伤痛文学,动不动就把自己看得一把鼻涕一把泪。

在这个年代,学生流行在手臂上刻字。

有无厘头的音符,有字母,也有名字。

他们说名字刻得越深,流血越多,爱意越真。

李淼淼也赶上了这个“潮流”,但她怕痛。

用了两节课时间,用红笔在左手手臂上画了一道鲜艳夺目又不失逼真的伤疤。

她们旁边的过道连续路过了好几批人,每个人看见李淼淼手臂上的伤口的时候,都不由得高呼一声牛逼。

对她的称呼也从李淼淼,变成了淼淼姐。

享受了众多人崇拜的李淼淼,在纸上翻来覆去看了大半本言情小说之后,终于提出心里想了许久的请求。

“月月,能把你的手给我用一下不?”

施月抬头,双手习惯性地压了一下书缘。

“就是,我觉得我画的有一点点奇怪,能用你练一下手不?”她殷切地看着施月。

一般来说,她提出的请求,施月好像从来都没拒绝过。

但是,这个会把衣服弄脏吧……

而且她很讨厌被笔渍染到皮肤或者衣服上的滋味,施月有些为难。

李淼淼知道她担心什么,立马举双手双脚保证:“月月放心,看完书我立马陪你去把印子洗掉,绝对不把你的衣服弄脏,弄脏了我把我的校服赔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