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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珍却说:“我不过了,虽然我也想过,他毕竟是菡菡的爸爸,离婚的话,菡菡生长在单亲家庭对她不好。

可是,如果我这个妈妈没能保护好她,就算生在父母健全的家庭,她也会痛苦的。”

于是,顾珍提出了离婚。

林国栋才进入顾氏,还没站稳脚跟,怎么可能离婚?

他再三哀求,直到顾珍把证据都摆在他面前。可他还是不死心,当着顾珍的面掌掴小三,发誓再也不见面。

顾珍却冷笑道:“你为了和我在一起,就可以这么对待你的初恋,你另一个女儿的妈妈,焉知将来不会这么对我呢?

我更加看清你这个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你根本不会爱别人,你爱的永远都是金钱权力!”

在顾珍的坚持下,两人分居两年后自动离婚。之后,顾珍就把全部精力放到了事业和林思菡身上。

林思菡在顾家长大,林国栋每周会来看她一次。但在林思菡六岁的时候,林国栋把她偷走了。

顾珍找了很久才找到,气愤的她申请了禁止令,禁止林国栋靠近女儿,剥夺了他的探视机会。

在顾珍拼事业的时候,遇到了百货大王方先生,这位方先生掌管全市所有的百货商店,顾家的商品在方家的商场里占据最好的位置。

两人互相合作,渐渐的产生了感情,但顾珍为了林思菡,一直没有和方先生结婚,只是以情侣的身份相处。

顾珍说:“这样就很好,没有婚姻的束缚,会少很多麻烦。”

方先生本就是个随性的性子,顾珍说什么,他都依她。

顾珍和方先生很好,这些年,林国栋和他的初恋一家三口却很不好。

迫于无奈,林国栋最后只能和初恋结婚,带着林可儿挤在出租屋里。

虽然林国栋别的不行,皮相还是不错的,所以他经常和一些女人勾勾搭搭,他老婆知道后大打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