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内部不和,互看不顺眼,本就不太平的魔界更是战火不断。
才走不远,温思渺就看见了硝烟。
那些魔族的脸上尽是嗜杀的血性,然而瞳孔涣散,灵魂空空荡荡,说着机械的话,做着僵硬的事。
宋朝云轻嗤一声:“血性挑不起来就做出来,也不知道在欺骗谁,无聊。”
温思渺赞同地点了点头。
魔界之中最为富丽堂皇之地,便是魔宫。
魔界的许多地方与宋朝云的记忆相比都大变了样,只有魔宫还保留着原样。
从魔宫金碧辉煌的装饰来看,确实是宋朝云的性格与审美。
温思渺抬起头,欣赏般的视线落在两侧长廊上,忍不住赞叹:“师兄,你好有钱。”
宋朝云毫不在意:“等我找回心脏,都给你。”
当初是他渡劫失败,身体一度虚弱,这才给了魔将可乘之机。
也许这就是他的仙缘,躯干脱离后,他竟是冲破了那道劫难,达到了至臻至纯的境界。
所以他一点也不担心收不回魔界。
他只是耐心等待着藏躯干之地的大小洞天一个一个开启,然后把他的躯干与灵魂拼凑整齐,最后来寻找他的心脏。
他的时间太多了,既然有机会徜徉六界,何不放慢脚步,慢慢寻找呢?
何况,他还挺喜欢仙云宗弟子这个身份。
仙云宗在他眼里不算什么,放眼整个修真界,却是蔚然大宗。有这一层身份在,收集消息办事情什么的都很方便。
还有个可爱的小师妹,人生实在不要太美好。
温思渺受宠若惊,于是更加专注地打量着这些奇珍异宝。
有些地方的摆设有被挪动过,似乎是来这里的人尝试着改变它,都以失败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