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他毫不犹豫地把鸡一刀封喉,那手法熟练得像是在切萝卜白菜,林予莫名有种脖子发凉的错觉。

但转眼又觉得头疼,那天她本想赶人走,结果这人说他什么都不记得了,说直白点就是失忆了呗。

以前林予以为这种鸡肋的桥段只会出现在电视里,没想到还竟让她给碰上了。

不过穿书都碰上了,失忆也不算什么。

可是,失忆了又怎样,又不是没手没脚丧生了生存本领,作甚非得赖着她。

她秉着这样的想法好说好歹劝他,结果这人油盐不进,就赖着她,走哪儿跟哪,不让跟就一副委屈巴巴样,弄得好像她是个始乱弃终的渣女一样。

林予初来乍到,在村里的名声本就坏了,因着他这般行为,更是坐实了她不知廉耻的事实。

在各种方法都试过就是赶不走后,林予一咬牙便让他留下了,谁让她吃人嘴软。

虽说不知这人底细,但做的一手好菜倒是深得林予这个生活白痴的心,留下来当伙夫好像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林予这么安慰着自己的同时已经来到男人身边,刚席地而坐,眼前就递来一个香喷喷的鸡腿,金黄的肉质配着鲜香,对于吃了好几天野菜的她来说简直是致命的诱惑。

林予毫不客气地接过,咬了一口,鲜嫩的口感让她差点把舌头吞下去。

林予食量不大,吃了两个腿就开始玩水,看着一旁收拾残局的男人,忽地劣性横生。

“喂。”

男人不明所以抬起头,她立马舀了一捧水洒向他,见他始料不及,被洒了一脸水而有些呆滞的模样,林予终于有了穿书以来第一次放松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