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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路 二八二五六 932 字 16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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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六嘴角噙着笑,看着两个人。他好狗,但不好赌狗。他早年经常在刀口上讨生活,见惯了流血的场面,现在年纪大了,不愿意再看见血腥的场面,所以无论刘归和张璐两个人怎么劝他,他都不愿意去。

但他喜欢他们两个人这样情感充沛地在他面前说话。这让他觉得自己还活着,生命也还是在延续。

他在家排行老六,名樊途。爷爷给他起这个名字本意是希望他以后前途一片光明,然而事与愿违,他不但没有一个光明的前途,好几次还差点把命丢了。

樊途没上初中,小学五年级辍学,在家待了几年就出来混社会了。

他当时最崇拜的人就是他二叔:光头,大墨镜,青色纹身,和别人说话时从不将别人放在眼里。

然而,当他真的跟在他二叔屁股后面混的时候,才发现,事情完全不是他想象的那样。

平时走在路上大摇大摆的二叔,见到所谓的老大却点头哈腰,小心翼翼。

谄媚的作态打破了他所有的幻想,虽然当时他年纪小,但他知道二叔的样子也会是他以后的样子,当即决定撂挑子不干了。

但想走却也是不容易的。这些人心黑手狠,放话说要么交钱,要么留下一根小指。

他二叔劝他还是好好待着,和这些人对着干没什么好下场。

他没想多久,就决定留下。一来他不敢回家和他妈要钱;二来不想身上缺东少西;

三来虽然幻想破灭了,但二叔口中的老大仍旧符合他心目中的样子,他想看看,这些人是否真如同他们在他面前表现出来的那样强大,不可战胜;

四来他出去以后真的没有地方可去。

第一年他跟在他二叔屁股后面收保护费,刚开始他对这样的事情很反感,每次都蹲在店门口,任他二叔死拉硬拽他就是不进去。直到有次,他二叔被人打了。

打他二叔的是那家店主的儿子。刚开始店主的儿子并不在,他二叔趾高气扬地走进店里,用手指装模作样地敲了敲木制的柜台,另一只手扶了扶墨镜,说:“涨一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