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抬起头。
“还愣在那做什么,快过来。”
陆秧秧看过去,喊她的是一个从头到脚都掩在斗篷中的男人,连面目都无法看清。
他被其他拿着植物的人拥在中间,显得很有地位又很神秘。
陆秧秧看了看他,又看了看自己手里的花,迟疑了一下,走了过去。
等陆秧秧过去,斗篷男人清点了一遍人数,随后道:“约定的时间已到,还差两个人,不等了。”
听了他的话,一个拿着根狗尾巴草的矮胖男人面露犹豫。
他低声问向斗篷男人:“我们可是给你交了不少定金,你真有把握将我们带进魔教?”
斗篷男人语气不变:“这里不方便谈,我们先走一走。”
这一走,就走到了县城的边界。
再往里,就是一片无边无际的森林了。
而在这县城和森林分界的地方,有一块碑高高得伫着,上面七个大字铿锵有力:
“只要不进就没事”!
陆秧秧每次路过这里都要把这几个字好好欣赏一遍。
这是她阿娘的亲笔,特别通俗易懂,县城里的百姓看了以后都纷纷表示绝不会进。所以县城和山谷多少年来才如此相安无事,邻居做得稳稳当当。
被斗篷男人带到了这里、眼看他就要领着大家越过石碑,一个穿着坎肩、手持狼牙棒的汉子不干了。
他拦住斗篷男人:“我们就这样进去?”
“自然不是。”
斗篷男人从他的斗篷中伸出手,拿出了一个瓶子,从中倒出了一把黄色的粉末,撒到了自己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