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的时候我喜欢邻居哥哥,他刚高考完,个子长得那么高,马上就要去有海的城市读书了,他送给我很多书,一本《文心雕龙》被他翻得稀巴烂,比初一的我高级多了,我初一就爱看《故事会》和我爸自以为藏得很好的男女杂志,可惜他高考完就搬家了,但是他送的书我都有好好看完。

初三的时候,我喜欢我们班的一个小混混富二代,他很瘦很白,坐我前面,成绩差得要死,还抽烟谈恋爱。

有次我背不出来《出师表》,他故意弄出很大的声响,成功转移了班主任的注意力,我没有挨骂,那一刻他是我的英雄。

他后来谈了个丑八怪女朋友,一头五颜六色的卡子,咣当咣当穿个黑皮衣来找我的麻烦。

他铁青着脸色挡在我们中间,背对着我对女友义正言辞地澄清:“李愿是好学生,你不要诬陷她。”好像在拍电视剧,他又是英雄了。

我下课给他买了瓶营养快线,他很大气地安慰我,臭娘们,就那样!

他出国的时候,我送了他一大箱子的《故事会》。富二代笑得像朵花,他说,你怎么知道我拉屎的时候喜欢看这个?从此,我再也不看《故事会》。

我和ktv里的同学分享了我初三喜欢的人,他们听完静默了一刻,凌启云催促我:“还有俩呢,说呀。”

我摇头:“富二代的故事算我送的,其他的想听得给付费五百万。”

黄明嘉啊了一声,追问我:“后来富二代呢?出国了,就没联系了吗?他怎么样了。”

我不想让她失望,折中地说:“一,他们家破产他白天卖煎饼晚上去开出租。二,他在班级群澄清自己没得花柳病顺便炫耀自己的网红脸女朋友。

三,他高中回心转意认真学习申请名校,现在正在美国东海岸学化学。你选一个相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