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标题:金沙白雪
概要:陇山千万仞,鹦鹉巢其巅
我着凉并不严重,养精蓄锐两日后就恢复了。客栈中,我问石慕:“能否送我回长安?”“好。”他一口答应,但提出,“去塞外,见酒神。”
“好啊,四神中只有酒神我没见过了。一年之内回长安就行。”我同意了,并告诉他,“我在戒酒,教主多担待些。”
于是我和石慕一道骑马北上。入冬后天气一日冷过一日,初时我常因戒酒而失眠,睡着后却往往冻醒过来。醒后手足冰冷发麻。犯起酒瘾时,又要发很多虚汗。酒虫在喉中蠢蠢欲动。我恨不得以铁丝将酒虫勾出来踩死。
一晚客栈中,我腹中绞痛,不得不下床蹲地,手捂小腹等这阵疼痛过去。手不听话地颤抖不已。石慕原本安睡如山,一下蹲到我旁边,擦去我额上汗,又在我周身游走一遭。他掌心暖烘烘的,蒸走我一身冷汗。他收回手,将我揽进怀里,熨烫舒适。我跟他道谢:“我扛酒瘾有你陪着,好受多了。谢谢你。”他说:“不谢。”
到凉州首府金城时,我戒掉了酒。来往行人冬服大多皮毛向外。石慕说:“冷,加衣。”我说:“凉州靠近西域,胡风盛行,荷毡被毳者众。长安城中少有人这么穿,容易被憎恶胡人的人骂。”石慕评论:“穿什么,管不着。”
我们去裁缝铺中购置冬衣。入店有小鸟招呼:“官人来啦!官人来啦!”那小鸟体羽雪白,羽冠淡黄,颊上有橘黄色圆斑。伙计跑过来迎接,我问:“这鸟就是‘陇山千万仞,鹦鹉巢其巅’中所说的鹦鹉吗?”伙计说:“是啊,西域的白鹦鹉。之前一位客官拿来换走了店中的袍子。”石慕食指轻轻顺一下鹦鹉被毛。伙计递给我一件大虫袍子:“店中新制的虎皮袍,暖和得很。胡人都以有虎豹皮为荣的。”我摇头:“太招摇了。”石慕拿一件纯黑的披上身:“要这件。”伙计说:“好嘞,黑羔羊皮披袍一件。”石慕又取一件雪白的对我说:“要这件?”伙计忙不迭说:“白鼬皮翻领披袍正好与这位官人的发色一致。官人的一头白发不似凡人啊。”我摸着月余未染的头发说:“有没有什么能挡白发的?”伙计往里小跑:“有的,冬天正该戴胡帽了。”他回来递过两顶皮毛帽子,一黑一白,说:“帽两边有护耳,垂下来盖住耳朵。不仅盖住头发,还很暖和的。”石慕边给我放下护耳边说:“要这些。”我说:“多少?”伙计引我们掌柜那里说:“一两五钱银。”石慕递银元宝,掌柜找银开票据。掌柜蘸墨的砚台绿油油,我问:“这砚台是什么做的?”掌柜吹吹票据说:“洮河绿石所制的洮砚。”我说:“洮砚乃是四大名砚之一。你们店生意真好。”掌柜给我票据:“咱家做的老实买卖,名声好,生意就不差了。”
我们出了店,投宿客栈。客栈门口有旗。晚上飘雪,雪暗凋旗画,风多杂鼓声,令人想起旧友。我问石慕:“能托天一教的凉州分坛,找一个叫褚明的人么?”他问:“什么样?”我说:“瘦瘦小小的,带长安口音,嗜赌。我记得是鸣沙山的人。”他说:“好。”他独自出去了,很晚才回来,跟我说:“等。”他手上拿着一沓信笺。他在烛火下看信,我试探:“天一军的军务?”他说:“嗯。”看完后,他以烛火点燃信笺,表情一成不变。
过了十日,石慕出去后回来,手上拿着一卷羊皮纸,音调轻快:“走。买骆驼。”我问:“找到褚明了”他递给我羊皮纸:“对!”我展开,是副地图,上面红圈圈出一幢白屋客栈。
我们到金城市肆中买下两峰骆驼,备下干粮,石慕还灌了一水囊羊奶,然后去鸣沙山。
鸣沙山脉有雪海沙海。山阴面的积雪,冬日留存,是雪海;山阳面的积雪在午后融化,是沙海。金沙白雪,光影相反,绮丽壮观。驼铃声声中,前方又有乐声传来,清脆高亢,带两分悲凉。我说:“咱们去看看吧。”石慕说:“好。”我们追上去,那骆驼上是名约十七八岁的女子。我问:“姑娘刚才吹奏的是什么”她一笑:“羌笛。你们没有听过么”石慕说:“没。”她取下包袱,下骆驼说:“该歇会儿了。”我与石慕也下来。她将手上羌笛递给石慕,那羌笛由两根羊腿骨并排而制。羊腿骨以细线捆扎,长约六寸,上有五个按孔。管头各插一竹簧。我说:“行路专门带羌笛,好浪漫。”女子解开包袱,拿出馍说:“也不是专门带。不奏时羌笛可以策马,所以又名吹鞭。”她吃起馍来,我们也吃。中途石慕给她一个水囊说:“羊奶,送你。”她接过,文雅道谢:“承蒙惠赠,衷心感谢。”石慕却说:“不喝,坏。”她笑起来。吃完她拍拍手,系好包袱和水囊,拿回羌笛。她说:“前面就是我家了。你们请我喝羊奶,我给你们吹首曲子吧。”她双手持起羌笛,将两个簧哨含入口内,鼓腮换气,指上变换按孔。一曲中奏尽悲欢离合。一曲即毕,她骑上骆驼离开。石慕抓了一把黄沙,又任沙从指缝落回去。我问他:“沙子好不好玩?”他点头:“好玩。”
两日后,我们入鸣沙山下的小镇。日暮苍山远,天寒白屋贫。我与石慕迈入那破旧白屋,有壮实女子出来迎:“两位住店呐?”石慕说:“对。”客栈掌柜身形瘦小,满脸络腮胡子。我们入住时,他目光闪烁,一声不吭,算盘忽然打得劈啪响。那女子热情介绍:“镇上就我们一家客栈小,只得两个半人。官人不用拘谨。”石慕问:“两个半人?”女子说:“我是掌柜夫人荆芥,厨房中有个伙计,管烧饭打水的。半个是我儿子。”有个小孩冒出来说:“娘,明日中午吃羊羹嘛!”女子说:“唉你就知道要肉吃,好好好。”那小孩颊上两团红。我们放下行囊后,再没看到掌柜。
第二日中午伙计没精打采地在各人端来羊羹。葱花、香菜、羊肉在上,泡馍垫底。荆芥左手拿勺,右手执筷开吃。我与石慕照学。石慕入口即说:“好吃。”我称赞:“肉烂汤浓,料重味醇啊。”那小孩碗里的肉比我们都多,吃得却比我们快。我都问石慕:“我还是头回见伙计给店家儿子的肉,比给住客都多的。”石慕问:“风俗”荆芥说:“嗯嗯,鸣沙山风俗。”小孩吃完后,巴巴地盯我碗。我分一片羊肉到他碗中。他一口吞下,抓住我手,两管鼻涕淌我手上。我拿布擦去,问荆芥:“他几岁了?还这么流鼻涕。”荆芥粗声粗气:“也许五岁,也许六岁。我忘了记年纪,你看几岁就几岁。”石慕接口:“五岁!”然后埋头喝汤。
早上我们在门口,远处黄沙漫漫。背后忽然浓烟滚滚,伙计和抱着孩子的荆芥从我们身边冲出去。荆芥回头:“走水了,快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