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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而言之,只要让男人和女人睡了,就会明白女人有多好了。

果然,这边林向榆就说到了这个问题。

“那天晚上你走了之后,我和她继续喝,也不知道喝了多少,就感觉和她一起喝酒都那么畅快,有种棋逢敌手的感觉。”

甄珠:也不知道这俩瘦子喝的酒都喝到哪里去了。

“然后我模模糊糊的记得跟她去了酒店,再然后我们就一直在那个房间待了……十天?直到那天她说这样是不对的,然后她就消失了,我不知道她这么说是什么意思,就给你打电话结果你进了急诊室。”

别说甄珠早已惊得忘了手中的鸡爪,就连盛晗也忍不住关了火侧头看过来。

看不出来啊,林向榆这瘦不拉几的居然能连续奋战十天?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不对,这十天他都没能将对方睡服,说明他功夫也不怎么样嘛。

这么一想盛晗释怀了,继续倒腾他的食物去了。甄珠也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她还是觉得得问出自己最想问的那个问题。

“向榆啊,你以前是攻还是受啊?”按照甄珠的想法,她觉得林向榆以前应该是个受,可在和李幸而之后,他发觉这事儿还是当个攻更爽,不然也不会连着在酒店待十天了,这是吃上瘾了呀。

林向榆幽深的目光看了过来,他知道除了甄珠,背后那个应该也是竖起耳朵在好奇他的隐私。

不过他既然选择了来这里吃这顿饭,就是期望能从甄珠这个女人这儿多了解女人,当然背后那个喜欢女人的男人应该也可以给他一些意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