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中原里闯荡了那么多年,除了一些私交甚好的朋友以外,大部分第一次见面的人都不愿意把自己宝贝的酒拿出来给他喝。有的财迷还要他掏钱,一杯酒十两银子那种,忒小气。

孤华矢的脸又红了。

从比赛场地到漠北城豢养狼的地方很远,凭着顾笑庸的脚程,也有走上了半个多时辰才到。

经孤华矢介绍,他们养的狼都极通人性,有的大一点的狼甚至可以听懂人类所说的话,还能给出简单的回应。他们与狼的关系不像是主人与宠物,更像是从小一起长大的至交好友。

有的格外偏爱狼的城民甚至不愿意回自己屋子里睡觉,夜晚都和狼睡在一起,也不会担心那些狼半夜爬起来吃掉他们,可谓是十分信赖了。

漠北城没有把狼关在笼子里,反而专门开辟出了一块大大的场地豢养它们。场地与外面的沙漠相连接,那些狼随时都可以脱离漠北城而奔赴自由,没有任何的限制。

这种相处方式是极为和谐的,却也是中原人一辈子也不会学来的。

中原人擅妒,控制欲也强,他们的所有物注定没有自由。有偏激的人甚至宁愿杀了自己的所有物,也不愿意它们另寻他主。

提着两三壶烈酒,又背上了装满箭的箭篓。孤华矢找到自己的好伙伴,亲昵地用手给它顺毛,笑道:“sol,我又要来拜托你了。”

毛色漆黑,瞳孔如同琥珀一般漂亮的巨狼也亲昵地蹭了蹭孤华矢的手,嘴里呜咽地撒着娇。

sol在漠北城的语言里是太阳的意思,这个名字还是孤华矢亲自取的。它出生时好像不太顺利,幼崽时期的它十分地孱弱,很多次都被狼群给抛弃了,还是孤华矢把它救了回去,并取了一个象征着永久耀眼的名字,让它安安稳稳地活了下来。

现在已经成长为一匹健壮又俊美的巨狼了。

孤华矢把弓箭和箭矢挂在sol的背上,干脆帅气地翻身坐了上去,刚想回头去把顾笑庸也拉上来,就见对方已经骑了一匹白色的苍狼远远地等他了。

顾笑庸兴奋地挥手:“喂——!!你们的狼真的好乖啊!它自己蹲下身让我坐上来的哎!!”

孤华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