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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此不彼。

比起直接动手杀死或是折磨其他人,只将手上的人一次次从高处扔下来显然更得他意。

扶央讨厌师瑜,一直都是。

讨厌他当然被天道选中成为主神,讨厌他明明嘴上说着只想当个无大用的废人却偏来和自己争那个位置,讨厌他在神界一呼百应被手下当成信仰还要被子民奉若云端高阳,讨厌他永远穿一身白戴面具装成无私奉献不求回报的模样,讨厌他说话的声音,甚至讨厌他呼吸。

扶央厌恶对方的一切,包括活着。

他怨对方的存在,恨对方怎么不去死。

打从师瑜成为主神起,他就从未认可过对方,明明都是一样的出身,凭什么只有那个人有资格成为主神,他却要当一个附庸?

妒火燎烧人心,血泡最终泛滥成毒瘤。

他将对方拉下神坛,辱没,践踏,踩进泥地里,剜下片片血肉,砍断每一根不肯折下的骨头,亲手砸入一百九十九颗厄那尔钉。

长久的折磨最是消耗精神气,他却沉迷于此,整整大半年,他一点点将原本如霜的傲骨摧残至千疮百孔,方才舍得动手从对方灵魂里撕扯出那团鲜血淋漓的神格。

如果不是因为他还要应付外面那群愚蠢的主事神,如果不是因为他必须保证从对方身上剥离下来的神格完整,如果不是因为他还渴求那个至高无上的位置,贪恋滔天权势和神界的辽阔疆土,如果不是因为神格离体后的神祗必死无疑,他绝对绝对会把对方留在天牢里,日日欣赏永世不得超脱。

他唯独没有想到的是师瑜还活着。

对方的命他不会留,无论是因为厌恶还是懂得斩草除根的道理,又或者别的什么,从他得知消息的那一刻起就没想过留着对方,他按捺着性子等待蛰伏这么久,终于找到机会将自己瞒天过海地送进神域,寄生在彼得潘的躯体里睁眼,就是为了这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