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来给他做饭,他突然就想起了馄饨,看来还是吃能唤醒他的记忆。

路景燃确实是通过馄饨的味道联想到了馄饨店打工的少年。

那天李维在和镇中学的校长谈奖学金的事情,他偷溜出来四处逛逛,谁知突然开始下雨,他就随便进了一家馄饨店。

即便穿着沾满油污的围裙,少年江屿的气质依然显得干净挺拔,路景燃之所以一直没想起来,是因为那时候的江屿比现在还要清瘦,露在外面的皮肤也不是现在这样的冷白,手臂上好像还有一大片晒伤。

路景燃猜测可能是他在室外打工晒的,原来那么早,他们就见过了。

“你当时明明都认出我了,仔细想想!”

想象过无数次的场景,终于实现了。江屿却没有预料中的高兴,而是开始不安,自己当时的状态一定很疲惫,而且像是个没见过市面的小孩,看到大明星,水壶都端不稳。

只有他自己知道,当时的紧张只有一部分是因为见到了当红影帝的惊讶,另一部分是他至今也搞不清楚,却又不停回味的感觉。

“这都想不起来,你失忆了吗?”路景燃见江屿愣愣的,急的直拍大腿,他太激动,忘记右脚还有伤,直接站起来往前走了两步,右脚顿时传来一阵剧痛。

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就被一只大手稳稳扶住,冷冷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你才失忆了。”

路景燃被江屿按回沙发上坐好,又去低头看他脚上的伤。还好伤口没有裂开。

“你想起来没啊?”路景燃伸手搭上面前人的肩膀,晃了晃,“那天下雨,我穿……”

时间过去太久,他一时想不起那天的细节。

江屿尽量想表现的云淡风轻,“穿黑色的t恤,牛仔裤,戴棒球帽。”

“终于想起来了。”路景燃高兴道。

“我一直记得。”

路景燃推了一下他,“得了吧,你记得怎么不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