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桀揽住凌暮晚的肩膀,“你养了端午几个月,几年后它还记得你。有时候我都在想,这家伙是不是成精了,怎么那么聪明。”

“要不是端午记得我,当初我差点让人害死的时候,它怎么会带你跑来救我。”凌暮晚抬头看着百里桀,“幸好你当初养了端午。”

“我该庆幸,当初去过狼城,要不然怎么有机会能遇到你?还能娶了你?”

凌暮晚看到两个孩子都在看狗子,她翘脚在百里桀唇上亲了一口。

“当初你还各种嫌弃我,说我狠毒。记得吗?”

百里桀表情一僵,“什么时候的事情,我怎么不记得?”

凌暮晚秀眉挑了挑,“是不记得,还是故意忘了?”

“当初我看到你手刃坏人后心里就‘哇’了一声,我就想,这小姑娘身手敏捷,动作帅气,简直就是我梦寐以求的终身伴侣。”百里桀抱住凌暮晚的腰,“当时我就恨不得亲手给你递刀子了。”

凌暮晚噗嗤一声笑了,“要不是我记性好,恐怕真让你给骗了。”

“我当时就是那么想的。”百里桀趁着两个孩子没看到,快速在凌暮晚唇上啄了两口,“骗你是小狗。”

“好好好,信你了!”凌暮晚轻笑,“没想到,一晃过去好几年了,那时候我娘还怀着身孕呢,看看现在,小月饼都开始跟着我爹练武了。”

“等早早和迟迟长大,我教他们练武,你教他们医术。”百里桀偷偷摸了摸凌暮晚的肚子,“咱们再给早早迟迟要个弟弟妹妹吧,好吗?”

凌暮晚抬头看着他,“也不是不可以,不过,也要你努力才行啊!”

得到凌暮晚的首肯,百里桀眼睛瞬间蹭亮,要不是孩子还在这里,他定要和他媳妇儿大战到明天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