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着自身的速度,敏捷,与受伤前无异。
晴说得对。
傻狗。
为什么这么坚定地选择他。
陈见楚有些自嘲地扯了下唇角。
不过,他方才也不清醒。
四处都是物种的领地,过来孤身一狼,在森林里流浪,是要吃些苦头的。
留在异族,总比在外好。
或许它就是这么想的呢?接近他,也是因为他最需要优势。
相比起以上猜测,陈见楚还是更为相信其他的原因。
先暂时这样吧。
眼下,赶回异族,才是首要的事。
越接近异族的领地,身周的氛围越有所改变。
暗藏锋芒。
隐隐约约能听到轰鸣声,风被切割的各类动静。
血腥的味道。
陈见楚闻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