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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当丁童在战友的遗体前宣誓的时候,他就知道,这次怕是回不去了。

所以,丁童为自己选择了白朗这个代号。

如果我们再也无法相见,那就让我冠以你的姓氏离开吧,好像这样就能离你近一点,再近一点。

可现在,心心念念的人就站在自己眼前,嘴上带着笑,眼里闪着光,丁童却不能多说,也不能多做,他是混混白朗,不是丁童。

白绵就这样看着丁童一步一步走来,耳边嘈杂的声音已经被她屏蔽了,此刻的她,眼里只有丁童。

他瘦了,脸上原来胖乎乎的婴儿肥变成了紧实的线条,一双眼睛习惯性地从下往上看人,带着几分混不吝,嘴角歪歪地扯着,十足像个地痞,找不到当年那个阳光大男孩的一丝模样了。

可白绵知道,他是丁童,是她的丁童。

两个人的目光在空气中交汇,闪过无数的火花,这火花在丁童的眼前盛开,把他严防死守的理智炸开了一丝裂缝。

几乎是出于本能,走到近前的丁童一把揽过白绵的头,紧接着唇就凑了上去。

白绵没想到,这人玩真的。

别看丁童劲头猛,可是他的动作很轻柔,若云似雾地萦绕在白绵唇边,带着一丝荔枝的香甜。

这些年的相思,这些年的牵挂,出于本能的掠夺,统统化在了这一吻里。

白绵有些醉了,她的手微微颤着,想要攀上丁童的腰。

可丁童却猛地醒悟过来,他这样会害死白绵。

丁童仔细看了眼近在咫尺的白绵,轻轻在她唇上啄了一下,敛去了眼中的情意,又变成了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爷的女人,你们谁敢动!”

酒吧里的人都看呆了,谁都没想到,还能这么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