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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让沈夏至意想不到的是,包裹里面竟然邮寄了一件全新的羊毛大衣,十分漂亮。

沈夏至拿起这件灰色的羊毛大衣在身上比了又比,“顾叔叔竟然给我邮寄了这么贵重的东西,我们只给他寄了萝卜干和大碴子,我们是不是太抠门了?”

陆书阳给沈夏至将大衣穿好,连连给他竖大拇指,“我媳妇真好。”

“明明是衣裳好看。”沈夏至觉得这大衣又软又暖和,心里喜滋滋的。

“咱不抠门,东西多少都是心意。”陆书阳一边说着一边围着沈夏至转了几圈。

他在心里默默琢磨着,省城真好,有这么好看漂亮的衣裳,就这种衣裳才衬他家夏至呢。

可惜啊,他们都没法去省城生活。

如果他们能搬家到省城该有多好,他一定想办法让沈夏至过上更幸福的生活,天天都有漂亮衣裳穿。

沈夏至将衣服脱下来,仔细叠好,放了起来,然后认真去读顾熙贤的来信。

沈夏至看着信,嘴边不自觉地扬起笑。

“顾叔叔的字写的可真好,这么一比,我的简直太差劲了,也不知道顾叔叔会不会嫌弃。”

陆书阳凑过来,“你的字一点儿都不差劲,你现在进步可大了,回头再练练,保准比顾叔叔的字还好看。”

“你就知道夸我。”

“顾叔叔信里都说啥了?”陆书阳好信儿地问。

沈夏至将信递给陆书阳,“顾叔叔说,收到我的来信很高兴,萝卜干很好吃,大碴子很香。顾叔叔还说,知道我怀孕了,不知道我喜欢什么,所以给我买了省城有的零食和糖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