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天后,秦歌开着车来到咖啡馆。
大清早的,来这里买东西的人并不多。
秦乐书穿着咖啡店统一的制服,正无精打采地擦着桌子,前几天他被分到了后厨洗碗,但自从打碎了几十个盘子之后,店里的人就再也没让他进过厨房。
就连来擦桌子,他还经常遭到领班嫌弃,每天都不知道要收获多少个白眼。
秦乐书一边擦桌子,一边叹了老大的一口气,感叹着这几天不容易。
他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少爷,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遭受了无比巨大的身心摧残。
而他姐姐现在却不知道在哪里享受呢,也不知道良心会不会痛。
再次叹气,秦乐书丧气地抬起头,眼睛倏地一亮,‘咻’的一下就把抹布扔到一旁的桌子上,大喊道:“姐,你终于来接我了!再不来我就要被折磨死了!”
他身后不远处擦桌子的男生翻了个白眼,每张秦乐书擦过的桌子他都要再擦一遍,这种工作强度要是会累死人的话,他怕不是每天都得死个七八遍。
不过看在这几天的工资都翻倍的份上,他也就不说什么了。
秦歌取下墨镜,在他身上打量了一遍,看他的精神状态似乎还可以,点了点头,道:“走吧。”
“好嘞!”秦乐书兴奋地跳起来,都顾不上好奇接下来要干嘛,飞一般的冲出了咖啡店,直奔停车场而去。
谄媚地打开副驾驶的门,等到秦歌上去后,秦乐书乐颠颠地把门关上,回到驾驶位置,这才问道:“姐,咱们去哪?”
“远涯区389号。”
“好嘞!”秦乐书接受了一轮社会毒打,现在居然会看一点眼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