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去撕扯沈旬,郑天又在中间拦着,够不着。

沈旬还一个劲儿地威胁,“你如果再在我门口发疯,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听沈旬这么说,董岚明白了,不报警不行了。

她拿出手机,真就打了110报警电话。

一会的功夫,警察来了,询问报警原因。

沈旬是真能撒谎啊,苦笑着对警察说,在咖啡屋里,董岚的小镜子晃了他的眼睛,他一时气急,抢了董岚的镜子。

离开咖啡屋后,他气消了,也觉得自己做得过分,就把那个小镜子装在垃圾袋里,扔在路边的垃圾箱里了。

沈旬也愿意赔偿,他相当大方,愿意给一千块钱。

董岚当然不愿意了,说她的镜子是无价之宝。但是,不能她说是无价之宝就是无价之宝吧?

事情僵在了这里。

最后,警察劝董岚,“虽然这位先生错在先,但一面普通的小镜子,给你一千块,你也应该知足了。

如果你硬要说,你的镜子是无价之宝,被这位先生给抢去了,你得去法院告了。

但是,告之前,你得举证,证明你的小镜子是无价之宝。不然的话,法院那么忙,很难受理你这个小得不像案件的案件。”

董岚心里很清楚,她的镜子,除了那个特别的功能,其他方面都很普通,根本无法证实是无价之宝。

没办法,董岚只好退而求其次,问沈旬把镜子扔在哪个垃圾箱了,她要去找。

为了这么个镜子,警察倒也配合,调出那条路那个时间段的监控,真看见沈旬扔进去一个黑色的垃圾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