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人,竟然就隐藏在自己身侧五米之外
不,他甚至已经干掉了自己一个同伴,那个二十几秒的枪声断档,或许就是他像杀鸡一样干掉一个老兵的时间段。
这个瞬间的念头通达让日军资深伍长出了一身白毛汗的同时,甚至都没有摘下胸前挂着的手雷直接攻击的意思,迅速向身侧的村道上一扑。
敌人能干掉另一侧隐蔽在墙角的同伴,并且还有余力做出伪装,必然,已经知晓了他的存在。
之所以没有发出攻击,不过是他和同伴之间还相隔着五米的空间,又在墙角,侧后方还有个同伴掩护,敌人没办法在不惊动另一名同伴的情况下干掉他。
但现在,已经做好伪装的敌人此时或许正从另一侧绕行过来将对他致命一击呢
只是不知道是用刀还是用可怕的长柄手榴弹。
显然,那都不是他想要的。
所以,战场经验丰富的日军伍长做出自认为最正确的反应,不管怎样,以最快速度离开原地。
只要再给他三秒钟时间,他就可以躲到那颗足有人腰身粗的大树背后,再借助着树干的掩护和另一名同僚对这里形成交叉火力,不求能杀人,但至少能保证自己不被攻击。
之所以不迈开小短腿撒腿跑,而是以连续侧滚的方式前进,那是单兵避弹战术,减少受弹面的同时还能借助地面上的杂草挡住可能敌人的视线。
极度恐惧导致的肾上腺素的极速分泌让一二三深太的速度比之平常还要快上最少05秒,就像一只灵活的猴子,五六米的距离几乎就像他的名字一样,一二三就到了。
“砰”的一声枪响。
刚把头颅抬起的一二三深太的眼神凝固了,呆呆的低头看向前胸,那里,已然穿出一个指头粗细的大洞。
敌人和他想象的稍微有些不一样,没用刀也没用手榴弹,用的是枪。
勃朗宁1911手枪,出膛时477焦耳的巨大动能足以保证那颗1143的大口径子弹在30米的距离上击杀一头强壮的野猪。
日军资深伍长可没有野猪那身被泥巴和松香混合组成的盔甲,就算有,也没球得鸟用。
可我已经尽了最大努力啊目光已经彻底黯淡扑倒在地的一二三深太默默吐出了最后一口气。
是的,这怎么能怪他呢从发现敌人可能存在后,他已经做出了自己可以做出的最佳选择,无论从战场直觉再到判断到战术运用,都堪称强兵。
唯一失误的是,一二三无论怎么说都还是有点节奏,非秒射型子弹可比。
他要面对的敌人,不是刺客,而是战士,冷热兵器都堪称强绝的中国最强战士。
所以,他死了在抵达自己认为足以保证安全的大树下之后。
这娃反应倒是挺快,就是脑瓜子有点儿不好使,迈开腿跑得不快吗非要用滚的从另一侧爬上屋顶的唐刀看着这货跑得这么妖娆,只能放弃用刀改用枪一枪干掉他。
唐刀的直觉告诉他,这货威胁极大,宁愿浪费宝贵的一颗子弹也要干掉这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