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现代轿车载着顾闫来到了一家餐厅大门前,这外观看上去就不是平民能来的地方。
不过顾闫对其似乎没什么反应,脸色一切如常,平淡如水。
到时让一旁的西装男不由得多看了他几眼。
敲开了顶楼豪华包厢的门,顾闫见到了郑明旭和他口中的父亲,郑氏财团现今的当家人—郑启明。
郑启明,五十岁左右,身材高大,也是西装革履的,与市面上那些公司大老板,成功人士没什么两样。
身上的西装是定制款,除此之外,手上戴着劳力士名牌手表,就再无其他特点。
在顾闫进入包厢的那一刻起,这位财团当家的眼神就一直锁定着他。
犀利,如同一柄利剑锋锐!
顾闫与他对视,直视着他的目光。
郑启明不由得对他高看一眼。
“是顾先生吧?果然一表人才,坐吧~”
“好”顾闫哪管这些客套,他就是来蹭饭的,有吃白不吃。
“听说顾先生救了我儿子?”
“举手之劳而已,不足挂齿”顾闫不动声色地道。
一边拿着筷子夹起一只大螃蟹就开始啃。
“哈哈,顾先生爽快人,既然这样,那我就不饶弯子了。”郑启明说,“我这个人一向知恩图报,你想要什么?华夏的年轻人?”
不料,顾闫说了一句让父子俩都十分困惑的话。
“您儿子已经给过报酬了。”
郑启明狐疑的看向自家儿子,问:
“你给了什么?”
郑明旭表示一脸无辜,朝自家父亲摊摊手,不解的看向顾闫询问。
“父亲,我什么都没给啊,顾大哥我真不记得之前我给过你什么呀?”
“那口棺材就是最好的报酬,其他的身外之物对我来说没有丝毫用处。”
这话一出,父子俩顿时背脊一凉。
就是久经风霜,在商界叱咤风云的郑启明也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他这个商界大佬一时间不知该怎么接话了。
头一次遇到这种不要财,不要权的人。
至于女人,郑启明打量了顾闫的脸,似乎这位也不缺女人缘吧?
他脸上依然镇定,笑道:
“呵呵,顾先生的爱好还真是与众不同呢,我把话挑明了吧,你救了我郑启明的儿子。”
“这样,这个恩情,我记着,以后只要是我郑氏财团能做到的,就一定帮你办到,当然咯,犯法的事情除外,如何?”
顾闫悠闲的喝了一口红酒,朝着对面的郑启明笑着说:
“可以。”
“哈哈,好!顾先生不愧是爽快人,我郑某人很欣赏。”说着,郑启明朝门外一直等候的女服务员道:“将后续的菜都上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