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宋云凝言尽于此,不过分亲昵讨好,也不冷漠疏离。

张霖听了这话,连忙递上一方瓷勺。

陆渊看了张霖一眼,一声不响地接过瓷勺,果真舀了一勺汤汁,浇到了米饭里。

陆渊对吃食讲究,也不介意尝试一些新吃法。

眼前,红润的汤汁迅速流入米饭中,顺着缝隙,一点一点将米饭染成红色。

然后,陆渊用筷子轻挑一簇,放入口里。

汤汁饱满,米饭软糯,不但激发出了米饭的香味,还带来满口温润。

陆渊没说话,却一口接着一口,吃起了米饭。

张霖立在一旁,忍不住瞪大了眼。

掌印一向挑剔,同样的菜肴,不可能夹超过三次,但如今这盘番茄炒蛋,顷刻间便只剩下一半了!

张霖百思不得其解。

陆渊虽然吃相优雅,速度却并不慢,很快,米饭和番茄炒蛋都见了底。

他盯着面前的空空如也的盘子,一时有些失神。

他很久没有吃得这么饱了……平日里的菜肴,就算做得再好,尝过之后,总觉得索然无味。

今日,倒是奇了。

陆渊转头,正欲开口,却忽然看见宋云凝蹲在地上,她不知从哪里找来一块肉干,正在喂雪团儿吃。

如瀑的青丝,流泻在背上,丁香色的裙摆曳地,仿佛一朵盛开的花,娇美可人。

雪团儿似乎很喜欢她的肉干,一直舔个不停,口水都染上了宋云凝的指尖,宋云凝忍不住笑起来。

宋云凝一只手喂雪团儿吃肉干,另一只手摸了摸它的背脊。

张霖一脸诧异。

平日里,这雪团儿骄傲得很,除了掌印,是谁都不允近身的,怎么肯心甘情愿被宋云凝摸来摸去?

“咳……”

陆渊轻咳一声。

宋云凝感知到他的目光,连忙将肉干留给了雪团儿,便站起身来。

“掌印觉得味道如何?”

宋云凝面上带着笑,姿态恭敬。

陆渊不冷不热道:“勉强能入口。”

宋云凝从善如流:“承蒙掌印不弃……民女愿日日侍奉在掌印左右。”

陆渊优雅地拿起手帕,轻擦嘴角:“啧啧,内阁家眷何其金贵,来侍奉咱家一介阉人,岂不是委屈了?”

宋云凝笑道:“不委屈,只要掌印肯给民女机会,民女一定日日变着法儿,为掌印司膳。”

陆渊挑了挑眉,似笑非笑道:“可我这东厂,不养闲人,宋小姐既然不嫌弃阉人,不若将所有太监的吃食一块儿管了?正好东厂饭堂里头,还缺人呢。”

宋云凝微微一顿。

有哪个官眷愿意来伺候太监用膳呢?若是传了出去,不单单是宋云凝,连学士府也会沦为京城的笑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