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所以吃饭哪有讨女孩子欢心重要嘛。

下午遛猪的时候,苏梅又碰到了刘甜,却没看到周家明的身影。

“小甜,家明呢?”苏梅不解,那孩子急匆匆地干嘛去了?

刘甜一脸疑惑,回复道:“就上午那会见过,不是跟姐在一块呢?”

……

他这是没有来帮小甜?

苏梅想了会儿,没想通,便不再想了。

男主的心思你别猜,那可是个腹黑的主,要不然也不至于把他们姐弟两直接送进去。

第二天一早,恰巧棉站的工作人员挨家挨户收购棉花,苏梅便把家里瘫了一地的棉花都给卖了。

棉站同志看到苏梅家的棉花,面面相觑,一阵欣喜,这些应该是到目前为止收到的成色最好的棉花了。

苏梅虽然没这方面的经验,但是她有原身的记忆呀,跟棉站同志一阵讨价还价,最终卖了个满意的价钱。

苏梅从棉站同志手中接过二十一张灰白色的百元大钞,内心激动万分。

这可是她来到这个世界后挣的第一份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钱。

就跟她当年毕业后拿到的第一份工资一样。

想要干点什么来犒劳一下自己。

周日天黑,苏富同志出现了,看到姐姐活蹦乱跳的,跟他离开的时候判若两人,高兴地问道:“姐,你好啦?”

苏梅翻了翻白眼,没好气地说道:“亏你还记得你亲姐病了,也不说回来看我一眼。”

要不是她今天心情好,指不定就臭骂一顿了。

“姐,我就知道你会没事的,昨天早上被妈叫回去摘棉花,晚上九点才收工,今天早上六点就被爹叫醒了。”

苏富说完,一声响亮的哈欠随之而出。

……

罢了罢了,生在这个年代,这个地方,还矫情啥。

“小梅,走,带你去城里逛逛。”

第二天一早,姜英英就出现了,米色衬衣搭配驼色西服,下着格子毛呢半身伞裙,一双驼色小羊皮粗跟单鞋,时髦又保暖。

这身穿着,放到三十年后,也不过时。

果然,时尚就是一个圈。

得,昨天晚上还考虑怎么花钱取悦一下自己,今天机会就来了。

姜英英骑了一辆女式自行车,载着苏梅,两个女孩子一路欢声笑语,引得过路的行人频频侧目。

任谁看了都得感叹一句:年轻漂亮真好。

这还是苏梅穿过来后第一次来市里,原身的记忆里,好像也只有结婚前,张建华领她置办过几身衣服。

市里明显比村子里要热闹得多,来来往往的行人,熙熙攘攘的街道,仿佛一切都生机勃□□来。

论女孩子逛街最喜欢干什么,当然是买买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