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最小码是35码。”

“给我来一双。”叶凝瑶从挎包里掏出钱递过去,又四处寻找半天才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看见蜡笔和摞在一起的图画本,“还要两本图画本和一盒蜡笔。”

在书,傅年虽然不能说话并且反应迟钝,却在艺术方面有很高的天赋,叶凝瑶想投其所好刷刷好感值。

“你穿35码的鞋?”莫小青看到她买的东西是一头雾水,哪一样都不是他们会用到的。

“嗯。”叶凝瑶含糊其辞应付着,并催促她道:“你都买完了吗?咱们走吧,还要邮信呢!”

今天来县里最重要的事,是往叶家寄封家书,在原身的记忆里,她的家人真的对她宠爱有加,如今自己占了她的身子,除了帮其报仇以外,还有义务替她照顾其父母。

在信,叶凝瑶只提到和江淮分手的消息,具体什么原因她不打算告诉他们。

原身的哥哥是个暴脾气,如果知道真相没准会找男女主麻烦,书男女主那都是天选之子,找他们麻烦最终只会成为炮灰。

她现在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更不想牵连其他人。

两人寄完信又去国营饭店吃了肉包子。

叶凝瑶刚咬下一口就吐了出来,“这是肉包子吗?好难吃啊?”

莫小青被她的举动弄得一愣,忙拽拽她的衣袖小声提醒道:“叶同志,你干嘛呢?你看那服务员咋瞅你呢?”

这年头浪费粮食可耻,说肉包子难吃简直是大逆不道的话!

“这和傅十冬做的包子不一样啊?”叶凝瑶看着眼前这些包子突然一点食欲都没有了。

“那个二……”莫小青把“二流子”及时咽回去问:“傅十冬做的真有那么好吃?”

她疑惑地咬了一口包子,挺好吃的啊,叶凝瑶这是什么味蕾?

“根本没办法比。”叶凝瑶瘪瘪嘴,原来不是所有包子都是一个味道,浪费好几毛钱,心疼!

从县里回来,叶凝瑶直接去了傅家。

傅媛见她来了,忙笑盈盈地跑来迎接。

在这个小姑娘的认知里,除了家人以外,叶姐姐是对她最好的人!

“叶姐姐,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啦?”

叶凝瑶笑着抱住她,再低头看向她那双被大脚趾顶坏的鞋尖儿,说:“今天去县里看到了这个,我觉得你穿上一定很漂亮。”

说完,从布兜子里掏出一双黑布鞋放到她手里。

“是要送给我吗?”傅媛瞅着手的布鞋,有些不敢相信自己有一天会穿上新鞋。

“对呀,送给你的。”叶凝瑶帮忙解开鞋带,并让她坐在旁边的小板凳上试鞋。

“怎么样?喜欢吗?”鞋子有点大,不过小孩儿的脚长得,买大一点儿明年还能继续穿。

脚趾终于能在鞋里自由伸展,因为兴奋,傅媛的小脸儿粉嘟嘟得可爱。“喜欢!谢谢叶姐姐。”

上次收了那瓶罐头,她叔并没有说什么,她便以为自己是可以收礼物的,小心翼翼地摸着新鞋,傅媛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孩儿!

“你哥呢?”

“不知道,我没看见他。”傅媛摇摇头,所有注意力都在那双新鞋上。

“你能帮我把这个给他吗?”叶凝瑶又从布兜子里拿出图画本和蜡笔放在一旁,“这是送给他的礼物。”

“叶姐姐,你怎么知道我哥喜欢画画?”可惜家里没钱,她哥都是拿树枝在地上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