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节

穿成七零女知青 蒙霄 1614 字 3个月前

“哎,你要买首饰吗?”孟妍觉得十分怪。

在几十年后,也会有男孩子戴手链耳钉什么的,但是在这个年代,这样的人是极少数。

男人们恨不能把自己弄成铁板一块,丝毫不肯沾那些他们认为“女气”的东西。

陆明野虽然不至于重男轻女,但是以他这种冷硬的性格,是绝对不会戴首饰的。

孟妍正疑惑着,就见陆明野指着柜台一枚秀气精致的戒指对服务员说:“同志,帮我拿一下这个。”

服务员抬起眼皮撩了陆明野一下,待看到他的面容之后态度就变得殷勤起来。

“这位同志,这个不适合男的,不如试一试这一款。”服务员指着另外一枚方方正正的戒指说。

她刻意忽略掉了站在陆明野身旁的孟妍。

这样的情形发生过无数次,孟妍已经见怪不怪了,所以也懒得反驳。

陆明野却道:“我就要这一枚,给我未婚妻买的。”他一面说,一面含笑望向孟妍。

目光的深情和疼爱除非瞎子才看不见。

服务员长长地哦了一声,“你都有未婚妻了。”

这么英俊而冷硬的男同志她从来都没有见过,原想着套套近乎,说不定还能处个朋友啥的,没想到人家有了未婚妻。

这让服务员对孟妍有了小小的妒忌,她悄悄地瞪了她一眼。

这一看之下,她就知道自己根本没戏。

眼前这个姑娘长得比电影明星都好看啊。

孟妍已经傻了,一直到陆明野接过戒指,替她带在了指上,她才回过神来。

眨了眨眼睛,她问他:“什么意思?”

那呆愣楞的模样,看起来十分可爱。

陆明野的心化成了一滩水似的,他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先把你套牢了,让你再也跑不掉。”

他听人家说,订婚戒指是要戴在指上的。孟妍以后戴着这个出去,别人都知道她是有未婚夫的人了,也许可以挡一挡各种桃花。

他把戒指给她戴上,正正好。

孟妍低头看,这会儿的工艺和几十年后不能比,这戒指算不上太精致,可是她却特别喜欢。

她盯着它看了好一会儿,趁此功夫,陆明野把钱交了。

孟妍扯了扯他,“太贵了,还是不要了吧。”

若是在现实世界,别说是一个普通的金戒指了,就是十个八个,孟妍也买得起。

可这是在七十年代,有些人甚至连温饱都没有解决。

陆明野挣钱不易,她不想让他浪费在这些不当吃穿的东西上。

她伸手要把戒指摘下来,被陆明野一把按住,“这是订婚礼物。”

订婚礼物,她能不要吗?

不要,会不会让陆明野觉得她不愿意和他有进一步的发展?

迟疑了一会儿,孟妍已经被陆明野带出了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