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

非常之罪 舒中民 2459 字 7个月前

“家庭会给我带来无穷的乐趣,儿女更能让我忘掉其他的事情。”

郑航皱眉看着方娟,显然不想接着讨论下去,接着看暴风雨。过了一会儿,方娟凑过来,拿起郑航的手摇晃。“你在想什么呢?这个案子吗?”

“是的。”郑航缩回手,“我觉得你既做得对,又不对。刑侦部门是关键。你以前听说过‘平庸之恶’吗,方娟?”

“‘平庸之恶’?”

“也有人称之为‘平庸之罪’。”

“你说的是那个德国纳粹分子阿道夫·艾希曼?”

“是啊。犹太裔著名政治思想家汉娜·阿伦特在《艾希曼在耶路撒冷——关于艾希曼审判的报告》里描述审判席上的纳粹党徒艾希曼‘不阴险,也不凶横’,完全不像一个恶贯满盈的刽子手。‘他的一生都是依据康德的道德律令而活,他所有行动都来自康德对于责任的界定。’‘他所做的都是当时国家法律所允许的;作为一名军人,他只是在服从和执行上级的命令。’阿伦特据此提出了著名的‘平庸之恶’概念,认为这种恶是不思考人性,不思考社会。恶是平庸的,因为你我常人,都可能堕入其。”

方娟嘟囔了一句:“它是相对于极端之恶说的。”

“它其实揭示了人类的本性。这样的恶是不曾思考的结果,像覆盖在毒蘑菇表面的霉菌那样繁衍,可以发生在每一个人身上。比如在这系列案件,刑警可能就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失去了自己的判断能力。”

“你这是拐着弯儿表扬我呢!”

郑航耸耸肩。“谁说我在表扬你了?这是生活的真相。在体制,每个人都在附和它,仅仅是因为不想与他人不同,只想做个顺应他人的‘好人’,所以每个人都可能犯‘平庸之恶’。恶是不用思考的,只有善才有深度,才是本质。”

“实际上,我只想当一个理想的警察。我会在地铁站台上扶起摔倒的乘客,也会在街头救助不幸走失的小孩……我想,用勇敢的举动,应对人生随时可能发生的残:“你让我看到了阳光。”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郑航。”不知不觉,他们彼此直呼其名了。

郑航脸红了。他有点儿不知所措。方娟的话是针对他的身世说的。他觉得方娟小看了他,说他不够坚强。他应该说些什么,挽回自己在方娟心里的形象。但是他没有说,看着方娟富有女性特征的脸,他的手指在大腿上不停地摆弄。

郑航猛地意识到,也是第一次意识到:“平庸之恶”,不就是说的现在坐在这里的自己吗?不加思考地跟着别人的想法走,不加思索地赢得同情。如果时机合适,不论那些想法正确与否,都会随大流地去做。因为在很久以前发生的家庭灾难,受到的伤害,或者是心底的愤怒,自己无能为力,只能舔舐自己的伤口,所以内心充满深深的、无止境的、希望得到别人认同或者同情的渴望。

郑航吓了一跳。他感到害怕了。他想起一本外国著作里的话:“大部分人根本用不着陌生人做出残是家,其实只是两间煤房。正式的住宅早在八年前就卖掉了,那时他正吸毒。

方娟没有取她的摩托车,而是与郑航步行过去,这样更节省时间。打老远,她就望见那幢房子。后面响起停车声,是两名调查刑警。

这里是辰河市印刷厂家属院,大概修建于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工厂早于八十年代末倒闭了,院里的住户也换了几代人。四层小楼,赭色的墙,黑色的瓦,很破落的样子。

楼前一排加修的煤房,有个火柴棍似的男人在房前烧火,大概是想把煤炉点燃。他吃惊地看着身材窈窕的方娟,慌忙站起来,点头哈腰地招呼。

“方……方主任,您有事?”

方娟迟疑片刻,然后介绍了两位刑警,并直截了当地问:“你跟志佬住在一起?”

“志叔收容了我。”“火柴棍”说,“不仅我,还有计伢子、黄毛、爱军、莫爷,都住在这里。你不是教导我们要抱团取暖吗?这个冬天我们就是这样做的。”

他大约四十岁左右,瘦瘦的个子,脸上布满皱纹,两只灰灰的眼睛带着探询讨好的神情,望着方娟和两名刑警。

这时,从屋里走来一个拄拐杖的男孩,右脚重度残疾。

方娟思索着该说些什么。她走在路上时就在考虑,但还是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

“是不是找志叔有事?”那人问,又探询地望着方娟。

“除了你们,志佬还有没有其他亲人?”方娟问。

男孩走到“火柴棍”前面,抢着说:“权哥,这个我知道。我跟了志爸几年,从没看他去看望什么亲人,也没看到有什么人来看望过他。”

“这是计伢子,以前总在街头乞讨过活。志叔看到后,把他带回了家,照顾他。”

“志爸出什么事了吗?”计伢子问。

“昨晚志佬去哪儿了?”刑警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