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六章 编曲《青花瓷》!

网友们都把证据送上来了,哪能有不用的道理。

于是。

清路公司在短时间在各平台都发布了信息。

没有任何的文字,每条信息上只有一张图片——律师函。

是的,律师函,清路公司旗下,所有被薅过羊毛的歌手,不管他们被抄袭的那首歌创作时间到底是什么时候,创作的时候有没有加入清路公司,只要版权在公司手里,又或者在公司艺人的手上,通通律师函时候。

周秋月、方菲两个人早就被薅光了。

清路公司的工作群里,各平台账号运营人还在叫嚣着:“快把最新的律师函发过来,我得发上去!”

“还有谁!”

“老板威武!”

“打倒这帮抄袭狗!”

群聊里全是马屁,不然就是恨不得把抄袭狗挫骨扬灰的语言。

有人偷偷把词曲购买网站的各种需求截图下来,不同时间的截图,随后还在群聊里说出对比:“这帮抄袭狗早就该死了,之前没人追究,现在有人较真了就是爽!”

大家一看。

可不是嘛!

原来的词曲收购方,都很露骨地把对标歌曲说出来了,摆明了就是想让那些创作人们针对某首歌曲进行复刻。

可现在呢?

收购方在收购词曲方面不敢提到类似的字眼了,而是反复强调——“不要抄袭,不要抄袭!旋律雷同都不行!”

...

抖音。

在看着一张又一张律师函出来之后,网友们实在坐不住了,他们纷纷跑到各种律师函的视频下留言,其中最常见的评论如下:

“就应该这样打倒抄袭狗,不能让他们为非作歹!”

“好家伙,合着我们网友都帮你们公司打工了呗?不懂就问,我们有没有辛苦费?/狗头”

“很久没见那么多的律师函出来了,前些年,只有那么几家娱乐公司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这种下场开战,现在可以好好吃瓜了。”

“我搬起了小板凳,有没有人有西瓜?”

本来就是一次好玩的,看看能不能找出哪个偶像艺人抄袭的乐子事,谁知道引发了这样的情况,密密麻麻的律师函摆在他们的面前,好家伙,清路公司这是真干上了啊!

这公司能行,有事他真上去干!

这一套操作下来,可把其他公司的人给急死了。

人们都说路扬这家伙疯了,又或者这個决策的推行者疯了,原来大家其乐融融,就算私底下的感情不好,可表面上还是会乐呵呵地一起赚钱,但现在你发律师函给别家公司和公司艺人是怎么回事?

不想好好相处了啊?

有动作迅速的娱乐公司已经做出了自己的应对方法——死鸭子嘴硬。

只要法律允许,在法律判定模糊界限之中,他们只要不承认,谁又能让他们脱掉金身?

就算外界风评差点又怎样?

差就差了吧,脑子正常的人都不是他们的目标用户,维持住那些个粉丝的基本盘就好了!

他们也制作视频,发微博,发抖音,只要是能发到的社交平台都发了,视频的内容全是围绕一个点进行——网上都说我们抄这首歌,可我们的歌旋律走向是4536251,他这首根本就不是啊,人家是4536252好不好!还有伴奏,我们两首歌伴奏都是电子音,可我们这边不同啊,我们更加下了功夫,我们有木琴!

运营账号还下场和路人开干:

“你但凡清楚一些法律,了解一些乐理知识,就知道这根本就不叫抄袭,叫雷同,碰巧雷同懂不懂!”

路人:“就改了这两点,还说不是抄袭?”

“朋友,你只要认真听,还是能发现两首歌有点不一样的吧?”

路人:“是啊,的确有点不一样,你们拿木琴融进伴奏了。”

嗯。

工作人员欣慰了一些。

“可他们原创有木琴啊。”

崩!

工作人员气炸了!

他们哭丧着给上面领导发信息:“领导啊,我们已经尽力了,可人家就是不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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