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九章 乔治:我差点背叛了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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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是推辞,是拒绝,可对方是自己上司又或者领导的话,也要找个借口的好吧。

乔治知道——

这次的两个老板估计是铁了心了想让上帝换人,可乔治是深桥唱片几十年的老员工,他不想公司好不容易有点起势,然后又快速陨落。

相较于身边的年轻人,他的年龄与心态已经不算年轻,守旧和稳扎稳打才是他这个年龄段的特征,他一直都把自己定位得很好——

想让深桥唱片能更安稳地走下去。

哪怕现在的荣光是因为来自东方的那对自称上帝的夫妇,可他还是要把关。

旋律在深桥唱片的公司里回荡,喇叭里,有音符蹦出,还带着男人低沉的轻哼,前奏和那声音给人带来的画面感还不错。

在场的,已经有人舒展了眉头,他们的童孔里还带着疑惑和期待,总觉得......

光听前奏的话。

这歌好像还不错?

只有乔治的眉头还在皱着,的确是不错的前奏,可上帝那个账号前两首歌的战绩都太过辉煌,光是一个前奏的话,似乎并不是很能说服他。

至少,那些喜欢上帝的乐迷应该不会买账。

“这前奏有点像西部牛仔,你们听出来了吗?”

“的确有那样的感觉。”

“刚从老酒馆里走出来的牛仔牵着马,他的脚下踏着卡其色的皮鞋,腰上别着左轮枪,走路也许是一晃一晃的,但至少......”

“潇洒。”有人突然用字正腔圆的说。

众人:“......”

大家这段时间的确都在学习,也不知道从哪流传出来的风气,可能是为了讨好老板,可公司里却流传着学好能写出更好歌曲的谣言来。

但这个时候,大伙在形容着牛仔呢,这词汇跟东方的文化并不搭边,人家那边是侠客,我们这是牛仔,又怎么能用来形容?

不过......

潇洒这个词好像还真不错,真有点那么随心所欲肆意妄为的味道。

乔治并没有参与到大家的讨论,也没有阻止这些人,他只是默默点头,瞪大了那双早已布满血丝的双眼,静等着歌曲的继续:

“yeah i''m gonna take my horse to the old town road,

i''m goill i ore,

i''m gonna take my horse to the old town road,

i''m goill i ore......”

“我要骑着马驰骋在这老城旧路,

我要骑着马直到我精疲力尽,

我要骑着马驰骋在这老城旧路,

我要骑着马直到我精疲力尽........”

一开始,只是一句歌词的两次重复,但歌词里的内容已经点明主题。

而这还不是关键。

“try trap?”

“我想是的,god很清楚这些,try trap风格的旋律嘻哈歌曲一直都是美利坚听众喜爱的音乐风格之一。”

“看来这是一首商业化比较浓郁的歌曲。”

“难道这不好么?我们本就是......金钱至上。”

“......”

员工们还在感叹,有人边讨论,边跟着旋律点头,开头的歌词已经出来了,在他们看来,这是一场非常合格的旋律说唱歌曲,这类型的歌曲在美利坚一直都是受众最大的。

这完全不符合大家想象中的——上帝肆意妄为,不仅换了个歌手,还我行我素。

他明明考察过美利坚的市场,并且制作出了更容易征服大批美利坚听众的歌曲类型。

“或许从这点看是好的?”

“也许是。”一直沉默的乔治也点了点头,“但我还是觉得,这首歌的关键在于旋律?”

“怎么解释?”

“你们注意这个。”乔治用笔末点了点显示器上的歌词,这种上下两句不断呼应且重复的句式,全是迎合听众的音乐动机。

“所以这是一首彻头彻尾的,为了征服听众而制作出来的歌曲?”

“也不能这么说。”乔治耸了耸肩,“如果这么做就能征服听众的话,我隔壁婶婶家的狗都能在边拉屎的时候边写歌。”

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