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许执拗地追在雪地上,他奔跑的速度极快,跑起来就如同风一般,竟堪堪能追上苍狼。不片刻,苍狼只得停下,无奈道:“我去追踪杀人凶手!”
陆许左手拿着一把不知道哪来的匕首,右手持铲子,朝着苍狼比画,说:“黎明星,黎明星!”
苍狼露出锐利犬齿,低声道:“回村庄去,我会回来的。”
陆许执拗地走近苍狼,最后苍狼无奈,说:“罢了,骑上来吧。”说着稍稍躬身,让陆许跨坐上去。
“你是第二个骑我的人。”苍狼抬起头,追寻辨认空气中的气味,继而开始奔跑。
陆许不敢抓苍狼的耳朵,只得趴下去,紧紧抱着它的脖颈,贴在它的背上,一时风声呼呼作响,苍狼在黄昏中奔跑片刻,来到一片荒芜的平原上,雪水已近融化,天边一轮金黄色夕阳照耀大地。
它昂起头,左右嗅嗅,仿佛迷失了方向。继而它深深呼吸,突然发出一声震彻苍穹的狼嗥。狼嗥声在群山中震响,形成回声,山峦间仿佛有群狼应和,一波接一波。
不多时,荒原上,狼群从四面八方朝着苍狼奔来,黑压压足有上千只,来到苍狼面前时,尽数低头伏身。
苍狼稍稍直起狼躯,陆许忙抱紧了它的脖子,免得滑下去,双眼惊疑不定地打量这聚集于周遭的狼群。
苍狼甩头,“噗”地吐出一枚咬在犬齿中间的铁甲片,落在石上,发出轻响。本地头狼先是上前嗅了嗅,再转头飞奔离开。随即余下狼群如同海潮般涌来,六只一拨,上前嗅铁甲片,再掉头朝着各方向离开。周而复始,不到片刻,狼群退得干干净净,散向祁连山下平原。
“捡起来。”苍狼说,“你收着。”
陆许收了那铁甲片,苍狼便驮着他,冲向西方火红日轮沉降的地平线。一时间狼群再次收拢,近两百只狼追随在苍狼身后,浩浩荡荡地驰骋于荒野上。
远处狼嗥声此起彼伏,苍狼越过河流,冲上山崖,从雪坡上滑下,日沉月升,月亮光芒越来越亮,将一片银光照向大地。狼群排布于山脊上,嚎叫声阵阵,苍狼抽了抽鼻子,嗅到了空气中一股浓烈的气味——
——尸臭。
凉州城,狂风骤起,天色昏暗,秦亮夫人入内,点起了灯。
“……那年我在沙洲任校官主簿,上司乃是贾老的小儿子贾淞文,他任巡成校官,我是他副手,我们兵马拉练,在风沙里北上……”
十二年前,那年秦亮不过二十三岁,与校尉带兵拉练三月有余,近两百人本欲经过雅丹,往鸣沙县去,奈何那夜风沙骤起,沙暴席卷边塞六城,距鸣沙县还有一日路程时,众人却在雅丹迷失了方向,越走越远。
戈壁,沙漠上烟尘滚滚,众人被困在沙漠中,断了饮水,马匹纷纷倒地。就连杀了战马,也放不出多少血来。贾淞文与秦亮拖着疲惫身躯,士兵抬着担架,徒步在戈壁中行走。
三天三夜之后,众人终于再无生机,倒在一片戈壁下,就在秦亮快失去意识之时,一名身穿汉时甲胄的高大男人,带领上百名士兵,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李景珑:“……”
鸿俊震惊道:“就是我们在长城下遇见的那些人?”
秦亮摇头,答道:“我不清楚,但他的士兵,有些穿着汉时铠,有些穿着魏铠,有些则身着北朝铠,更甚者,身批色目人覆头盔有之。乍一看去,如杂军一般。”
那时秦亮已奄奄一息,首领便提着他,在雅丹赶路足有一时辰,最后将他扔进了一条溪水里。
“我本以为他们是入关掳掠的突厥人,看去却不像。”秦亮出神道,“当时,弟兄们都已被晒昏了,我恐怕他们将掳我为俘,迫使玉门关投降时,那为首之人,却摘下了他的头盔,解下蒙面布。”
李景珑与鸿俊沉吟不语,秦亮陷入自己的回忆里,出神地说道:“他的长相……我过了十二年仍记得。那双眼呈白色,皮肤……则是斑驳的灰色,他是一具尸体——汉时的尸体。”
鸿俊“啊”了一声,李景珑说:“汉时的古尸?八|九百年光阴,如何能活到今天?”
秦亮摇头,说:“我不知道,但那首领告诉我,他们的名字,叫作‘战死尸鬼’。他姓刘,乃是汉时的王族,也是尸鬼们的王。”
冷风吹进房内,灯火摇摆明灭,鸿俊忽觉背后冷飕飕的。
秦亮又说:“他们辗转塞外,时而出现在丝绸之路上,时而穿过雅丹,深入河西走廊。”
“为什么?”李景珑问道。
秦亮道:“他们每年都会至少一次进入玉门关,寻找恪尽职守却壮烈牺牲的将士,将他们变成尸鬼,以壮大麾下鬼兵的阵营。最终抵达敦煌朝圣,再自行离去。”
鸿俊诧异道:“他愿意出手救你,一定不是什么坏妖怪。”
“是这么说。”秦亮答道,“我猜这位尸鬼王,一定有什么传奇,虽说随手一救,但他确实是我救命恩人。”
李景珑与鸿俊对视一眼,心中疑惑更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