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否认,但也没有承认,我不太想伤害他的。

“崔明朗,你这人一点也不公平。”他关了灯,躺在了我的身侧,黑暗里,我看不到他此刻的表情。

“怎么?”

“你喜欢过那么多人,我从来都没想过离开你,我只是短暂地喜欢了一个人,你却要彻底地离开我了。”

“的确不太公平,”我顺着他的话语说,“但这不是喜欢不喜欢的问题。”

“是什么问题?”

“我只是突然发现,其实你没有我,也可以过得很好,我并不是你的必需品,当然,你对我而言,这也这样的。”

“……你是我的独一无二。”

“但你是可以找到替代品的。”我用很轻的声音打断了他的话,被子很柔软,但我感觉我的四肢很冰冷,“承认吧,我们对彼此而言,都没那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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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天才,这一点,我在读初中的时候,就知道了。

毕竟一本薄薄的数学书,我从前翻到后,只需要两周左右的时间,就能记下所有的知识点,并能融会贯通。

我很适合跳级读书,但我不喜欢这样,我懒得要死,想留出大把、大把的时间寻找快乐,当然,也有一小部分原因,我是想和赵星一起长大——毕竟赵星太蠢了。

赵星以前是那种很受男生和女生喜欢的性格,初中的时候,他很讲义气,脑子又不够聪明,就经常被骗。

有时候是被骗光了零花钱,有时候是被骗到巷子里挨一顿打,有时候是被骗得跑了半座城,却收到了一条短信“愚人节快乐”。

他对很多人初次都不太设防,但对我,却总抱有警惕心。

我会提醒他,但只提醒一遍,他不听我的,我就任由他被人欺负。有一次,他被骗光了零花钱,只能啃馒头就咸菜,我吃着精致的便当,并没有分给他一口的打算。

他吞完了最后一口面包,举起水杯,咕咚、咕咚地喝了半瓶水,他说:“崔明朗,你是我的朋友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