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循的沉默持续了很长时间,久到陆时骞有足够的时间来打量他。其实他长得不难看,皮肤不像一个常年在户外风吹日晒的人,反而很干净,脸上没有被风吹成糙树皮的地方,肤色也还算白皙,至少一打眼,不会觉得他是个送外卖的。

他今天穿的是一件颜色亮眼的羽绒服,工装款式,尺码合身,在他平时穿惯了的黑白两色中,这样的颜色很衬他的肤色。

“马上十点了。”陆时骞终于开口,“你怎么回去?”

陈循把它当成一句赶客的话,拿了包,着急忙慌就站了起来,“我打车回去。”说完这句,他抬脚就走到了门口,末了回头看了看男人,“再见。”

陆时骞从头到尾一直在悄悄审视他,等他终于意识到了这份过分的关注,陈循已经换好了鞋,一只脚也已迈出去了。

“等等。”他喊住了那道蓝色身影。

陈循回过头,眼神间神采斐然,“什么事儿啊?”

“太晚了,我送你吧。”

陈循很乖地笑了笑,“谢谢。”

这回陈循坐到了副驾,坐上去之后,他还扭头冲着陆时骞说:“我看网上说,蹭别人的车,最好不要坐后面,因为这样不礼貌。”

陆时骞点火发动,随口问了句“为什么”。

“有点把人当司机的意思。”陈循皱起了眉头,露出些许困惑的表情,“可是坐在副驾上,得特别熟的人才行吧,不然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一般人这么说,总会让人联想到此地无银三百两,换个暧昧点的说话,就叫“欲擒故纵”,但陈循不然,他坐得太端正了,甚至刚才说这话的时候,还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模样看起来又傻又憨,给人塑造了一种非常奇怪的认知——如果真有人把他往那“狐狸精”上联想,那一定是闲得蛋疼。

陆时骞笑:“那咱俩算很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