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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弘煜把面条盛进大碗,淋上卤料,再浇上半勺酱,林林总总的菜都夹满了,每搅合一筷子便看见菜丝掉在碗周。

他皱了皱眉,生平却笑了。

陆弘煜是爱干净的大少爷,牛排是占不过盘子三分之一的牛排,西装是注定无法大肆翻动手腕搅拌面条的西装。

陆弘煜能做成许多事,可也有许多事做不成。

可生平不笑他,生平一把推过自己的碗去,一边推着还一边往他的碗里加了半勺酱,他知道陆弘煜什么都喜欢咸一些。

晌午的天热得不得了,生平和陆弘煜便一起蹲坐在院落的门槛吹穿堂风,风吹过来时,生平低头吸一口面条,吃的腻时就舀一勺醋蒜泥,那是母亲教给生平吃法,醋,蒜泥,麻酱掺和在一起,不会太酸,也不会太辣。

生平吃饭吃的那样少,吃什么都剩大半碗,用多大的碗都剩大半碗。

生平拍拍手,舌头舔过嘴周能看见一层油花。

陆弘煜随即便也停了筷子,端起生平的碗,再拍一拍生平的背,让他去里面坐。

陆弘煜在商场运筹帷幄,可与人交际时却不愿兜兜绕绕。

他与生平住在一起,没有你做饭我刷碗的分工,他与生平在一起时,生平吃他的饭,却不用刷碗做回礼。

生平搬着板凳坐在陆弘煜的身后,脱去西装的陆弘煜好像褪去铠甲。

肌肤不是生平那有些病态的白,可也不是沐浴在阳光下的红黑。

不成对的橡胶手套,粉是劣质的粉,蓝是发紫的蓝,那是生平在犄角旮旯里翻出来的,不好看,可好在干净。